年關將至,年味漸濃,在新春佳節(jié)即將來臨之際,不乏有人非法存儲、運輸、銷售煙花爆竹。
1月2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南充高坪警方獲悉,轄區(qū)一名男子因駕駛無運輸危險物質資質的貨車運送煙花爆竹,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天。

據(jù)警方介紹,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是一輛白色福田牌廂式貨車,警方當場查獲煙花爆竹200件。經(jīng)查,劉某兵(40歲,高坪區(qū)人)在無《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的情況下,駕駛無運輸危險物質資質的川R96FXX白色福田廂式貨車,運送煙花爆竹到高坪勝觀鎮(zhèn)銷售。經(jīng)詢問,劉某兵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劉某兵被依法行政拘留5天。警方提醒,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煙花爆竹生產(chǎn)、銷售者切莫存僥幸心理,以身試法。

何強 紅星新聞記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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