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說]記者2月4日從山西省臨汾市公安局獲悉,1月31日,迫于當(dāng)?shù)鼐?a href="/kx/guonazixun/56276.html">疫情防控排查壓力,11年前在河南省葉縣持刀致1死1傷的命案逃犯葛某華投案自首。
疫情防控期間,山西警方加大對煤礦、工地、旅館等地的排查。臨汾市全民動員,全警出動,村村設(shè)勸返點(diǎn),路路設(shè)疫情檢查站。犯罪嫌疑人葛某華無身份證,疫情期間每日東躲西藏,找不到工作,無任何經(jīng)濟(jì)來源,連續(xù)幾天食不果腹、夜不能寐。葛某華潛逃至309國道臨汾古縣段時(shí)看到執(zhí)勤民警在核查過往人員,發(fā)現(xiàn)自己無路可逃,在高速路橋洞下住了一晚,于次日向臨汾警方投案自首。
[同期](辦案民警:為什么到這自首?)犯罪嫌疑人葛某華:到這都過不去了。(在哪過不去呢?)安澤和古縣的那塊。(安澤和古縣那個檢查站不讓你過?)過不去了。(過不去了就返回來返到古縣了?)哦,我就回來了。
[解說]目前,臨汾警方已與河南警方聯(lián)系,并將犯罪嫌疑人葛某華安全移交。
屈麗霞 李庭耀山西臨汾報(bào)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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