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wǎng)消息:當?shù)?a href="/kx/junshi/56378.html">時間8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就韓國前總統(tǒng)李明博貪污受賄案,舉行了二審宣判前的最后一次庭審。檢方提請判處李明博有期徒刑23年,罰金32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9億元,刑期和罰金均高于一審判決。如果李明博和檢方對二審判決結(jié)果仍然不滿,將可上訴至韓國最高法院大法院。
8日下午,年近八旬的李明博出現(xiàn)在首爾高等法院。他身穿黑色外套,多次用圍巾擋住嘴部咳嗽。李明博因涉嫌貪污汽車零部件公司大世的經(jīng)營資金和收受三星電子的賄賂而遭到起訴。在2018年10月的一審判決中,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曾判處他有期徒刑15年并處以130億韓元、約合7700萬元人民幣的罰金。對于一審判決結(jié)果,李明博和檢方均提起上訴。
財經(jīng)頻道特約記者 劉崢:在昨天(8日)二審最后一次庭審中,韓國檢方表示,李明博并沒有悔過之意,只是一味地指責別人、希望逃避責任。鑒于案情重大,一審判決的量刑過輕,罰款金額也較少,檢方因此建議在二審判決中加重處罰。
8日當天的庭審中,韓國檢方提出李明博實際掌控大世公司并貪污350億韓元,同時從三星電子方面先后收取超過110億韓元賄賂。而李明博像以往一樣,否認檢方的各種指控,表示檢方所列出的罪名都是子虛烏有。根據(jù)韓國相關法律,如果受賄超過1億韓元就可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預計下個月中旬,首爾高等法院將公布二審判決結(jié)果。李明博曾在2018年遭到逮捕并被關押過將近一年時間。去年3月,他因身體狀況不佳而獲準保釋,目前正在不受關押的狀態(tài)下繼續(xù)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