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合肥市蜀山區(qū)檢察院以盜竊罪將入室盜取近三百瓶茅臺酒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批準逮捕。
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周某投資失敗,無力償還欠款,于是想盜竊他人錢財歸還債務。2019年10月,周某對蜀山區(qū)一處別墅踩點后,于12月底潛入該別墅,因害怕被發(fā)現而離開。次日,他又進入該別墅,發(fā)現負一層酒窖里存放大量茅臺酒,但見室內監(jiān)控眾多,又退出。
2020年1月15日晚,周某騎著電動車來到該別墅附近,翻爬而進,用事先準備的布袋,分幾批盜走該別墅酒窖內存放的15年茅臺酒85瓶、53度飛天茅臺酒213瓶,并將一些監(jiān)控儲存設備帶走并丟棄。后周某將盜竊來的茅臺酒運到河南省鄭州市出售,非法獲利60多萬元,用于個人債務償還。
公安機關于2020年1月21日接到被害人報案后,3月18日將周某從四川省巴中市抓獲歸案。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原題為《投資失敗盜竊還債盜竊數百瓶茅臺酒的嫌疑人被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