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西寧1月8日電 (魯?shù)り?青海省公安廳8日消息,日前青海省森林公安局偵辦的一起特大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案宣判。
據(jù)悉,2019年4月18日,青海省森林公安局刑偵治安支隊根據(jù)線索報稱,有人在西寧市城中區(qū)水井巷市場非法出售野生動物制品。
經(jīng)縝密偵查,位于水井巷市場內(nèi)“乾佑藏飾土特產(chǎn)”商鋪對外出售大量疑似野生動物制品象牙。
隨即,青海省森林公安局展開大范圍的偵查工作。專案組分別赴山東、廣東、江蘇省、該省玉樹等地調(diào)查取證。
經(jīng)3個月連續(xù)作戰(zhàn),青海省森林公安局刑偵治安支隊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楊某壽于2016年至今多次從省內(nèi)外大量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并在位于西寧市城中區(qū)水井巷市場2號棚147-149號店鋪內(nèi)非法出售謀取利益。
2018年7月至2019年4月期間,犯罪嫌疑人楊某壽向犯罪嫌疑人然向才仁某某分3次共出售象牙制品,后犯罪嫌疑人然向才仁某某又將非法收購得來的象牙制品分售給其他2名犯罪嫌疑人。后該2名犯罪嫌疑人將收購得來的象牙制品分售給其他4名犯罪嫌疑人。
該案共查獲象牙制品195件,涉案物品價值202328元,2019年7月23日青海省森林公安局將此案移送審查起訴。
西寧市城中區(qū)人民法院日前宣判:楊某壽犯非法收購、出售野生動物制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5萬元。犯罪嫌疑人然向才仁某某、扎某、索某被判處1至3年有期徒刑,并處1至3萬罰金。其余4名犯罪嫌疑人因犯罪情節(jié)輕微,城中區(qū)人民檢察院不予起訴。(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