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 據(jù)重慶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消息,2020年2月14日,重慶市墊江縣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制造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對被告人黃某提起公訴。
經(jīng)查:2019年5月至11月期間,被告人黃某利用其改裝的射釘槍在該縣東印山上獵捕四只疑似果子貍的野生動物,其中一只被其家人煮食,剩余三只放置于家中冰箱里。11月13日,民警將黃某抓獲,扣押了三只疑似果子貍。經(jīng)鑒定,三只疑似果子貍中有一只為小靈貓,系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另兩只為花面貍(俗稱果子貍),屬于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jīng)濟、科學(xué)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案發(fā)后,墊江縣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導(dǎo)公安機關(guān)偵查取證。2020年2月4日,墊江縣公安局將該案移送墊江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受理該案后,墊江縣檢察院依法告知被告人黃某訴訟權(quán)利,訊問了黃某,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檢察官就法律規(guī)定、本案事實和獵捕野生動物對社會的危害進行了闡釋,告知認罪認罰可能導(dǎo)致的法律后果,值班律師就案件事實、法律適用、量刑建議、案件適用程序等問題為黃某提供了法律幫助,黃某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簽具了認罪認罰具結(jié)書。
2020年2月14日,墊江縣檢察院依法將該案提起公訴。
來源:重慶檢察院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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