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的尺子只量別人,不量量自己?
▲央視新聞視頻截圖“你的問題,主要在于讀書太少而想得太多”,楊絳的這句話曾讓很多人有醍醐灌頂之感。但事實證明,有些人的問題可能不在“讀書太少”。
比如曾指責(zé)民警“法律書讀的太少”的律師羅某。他讀過的“法律書”大概不少,不過從他的“事跡”來看,他想要的格外多。
羅某最早于2018年12月8日因“霸鋪”而“出道”。據(jù)媒體報道,他只買了從武昌到鄂州的短途臥鋪票,卻想蹭到上海,之后被查票查出。到后來,他認(rèn)為央視對其“霸鋪”的報道侵犯了他的名譽權(quán),遂將央視訴至法院。就在2020年1月8日,北京海淀法院一審對此案公開宣判,駁回了羅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維權(quán)”在輿論場中向來被賦予了某種正義底色,但在羅某這,卻罕有支持,倒是奚落聲一片。“霸鋪”后被曝光就想到自己有名譽權(quán),“霸鋪”前就沒想到自己還要名譽?”這類聲音,也代表了人們的基本觀感。
知法懂法卻不守法,非但如此,還顛倒是非。如果說,羅某現(xiàn)在的形象已難洗白,那招黑體質(zhì)也是他自找的,他的奇葩舉動驗證了那句:人有時是“先自黑而后被人黑”。
復(fù)盤其“霸鋪”等事跡,他用知法懂法卻不守法還亂斥別人不合法的舉動,將“精致的利己主義”體現(xiàn)到了極致。
在“霸鋪”被查出后,他就開始了他的表演:先是對查票的列車員和乘警罵罵咧咧,面對列車長“你買到哪里下就在哪里下”的勸導(dǎo),他來了一句“我不在這里下”--即使在霸座界,其霸道指數(shù)也能入選TOP3。
因為拒不補票,當(dāng)列車??奎S石站后,他被“扭送”到黃石車站派出所接受調(diào)查。在爭論中,因為當(dāng)值民警說了一句“法律說了算”,他居然拋出了“你法律書讀的太少了,法律是死的”等言論。
彼時彼刻,雖然媒體給他打了碼,雖然隔著1183.7公里,我還是能感受到,他當(dāng)時面對執(zhí)法人員臉上的不屑。
不過事實很快就告訴羅某,法律書讀的多少不是問題,夠用就行。他“霸鋪”加辱罵乘務(wù)人員的行為,證據(jù)確鑿,事實清楚,哪兒用得著多高深的法律知識?當(dāng)?shù)厮痉ú块T很快就給出了“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的處理結(jié)果。
故事至此,只講到一半。12月11日,央視兩個節(jié)目分別以《男子囂張“霸鋪”拒補票 擾亂秩序被行拘》、《“霸座”“霸鋪”再現(xiàn) 兩人均被拘》為題報道該事件后,他將其告上法庭。這簡直可給“萬萬沒想到”劇集提供素材。
從報道看,雖然“霸鋪”事件過去已有一年,但羅某的日子顯然不太好過,畢竟連法院都承認(rèn)“其個人聲譽、評價在其生活圈內(nèi)有一定程度的下降”。用大白話說就是,名聲臭了。
起訴當(dāng)然是羅某的權(quán)利,但是非不會因“維權(quán)意識強”就倒置了。海淀法院就說了,他的名聲壞了,“降低的根源系其在列車上的違法行為,而非央視的‘以案釋法’”。身為律師,連最起碼的因果關(guān)系都沒有搞清楚,不是真糊涂,就是揣著明白裝糊涂。
這事在網(wǎng)上挺有熱度,很多人將其當(dāng)段子和笑柄看。涉事律師的做法,確實有些可笑之處:從事法律行業(yè),卻做出不少不守法的事,還想拿法律替自己張目。但有些更嚴(yán)肅的啟示,值得社會各方汲取:知法守法不是背熟了法條就行,更是遵循法治精神,而不是拿“權(quán)利”、“法律”等概念為自己違法背書。
不然,就活成了那句諺語,烏鴉站在豬身上--看到別人黑看不到自己黑。
作者 其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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