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駕校教法規(guī)的老師孫某駕車將人撞成了植物人。面對急等著用錢治療維持生命的傷者的起訴,孫某卻擺出一副“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的態(tài)度。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為了保障受害人及時得到賠償,承辦此案的法官連續(xù)三天將孫某叫到法院接受訓誡,匯報財產(chǎn)情況,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現(xiàn)賠款已全部履行完畢。

今年3月,55歲的來女士走在路上時突遭橫禍,被司機孫某駕車撞致重度顱腦損傷,成了植物人。來女士此前剛離了婚,父母年邁,膝下只有獨生子照顧。為了救來女士,家人傾盡所有,雖然也得到了保險公司墊付的數(shù)十萬余元,但仍有30余萬元的治療費無力支付。
在來女士因為沒錢治療,命懸一線時,負事故全責的肇事司機孫某卻一直逃避責任,在事發(fā)后給付了十幾萬元之后就分文不出了,而他本人還是在駕校教法規(guī)的老師。走投無路的家屬將孫某及保險公司告上法院,索賠醫(yī)療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226萬余元。
接到法院通知后,孫某表示自己雖然是駕校職工,但常年休病假,只有每月1000多元的病假工資,“要錢沒有,要命一條”,大不了法院就強制執(zhí)行他這點病假工資。
來女士的家屬提出財產(chǎn)保全申請,卻因為無法提供孫某的財產(chǎn)線索,導致保全工作無法進行,案件也陷入僵局。但來女士的親屬向法官表示,他們?yōu)榱怂饕t(yī)療費曾去過孫某家,他家里裝修不錯,還有輛車,據(jù)說是個拆遷戶,并不像他自己說的那么窮困潦倒。保險公司也勸孫某盡力賠償,可以考慮先把車賣了緩解來女士家屬的燃眉之急,可孫某卻不同意。
事故經(jīng)過和責任清楚明了,為了保障來女士得到及時治療和賠償,承辦法官張達對孫某進行了嚴厲訓誡,并要求他每天上午到法院報道,匯報財產(chǎn)情況。
“你把人家撞成了植物人,人家里天都塌了,你每天跟沒這檔子事一樣,生活絲毫不受影響,你能過得安穩(wěn)嗎?如果你只考慮自己,你也想想,她要是因為沒錢治療去世了,你可就構成交通肇事罪了,要坐牢的……”經(jīng)過張達法官接連3天的訓誡,孫某終于答應籌錢賠償。
最終,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孫某先給付來女士50萬元,一個月內支付剩余105萬元賠款。保險除了已經(jīng)墊付的40余萬元理賠之后,在保險限額內再給付來女士71萬余元。
達成調解的當天,孫某就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第一筆50萬元賠款。在此后的一個月里,張達法官要求助理跟進督促孫某履行調解文書。在法官助理的反復督促下,孫某終于在最后限期的前一天支付了剩余賠款105萬元。隨后,保險公司也履行了調解協(xié)議。
來女士的家屬為表感謝,專程給法官送來錦旗,并手寫了一封感謝信。信中說:“在短短兩個月時間化解了這起疑難糾紛,使肇事司機認法服法,使我們在最心灰意冷時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張達法官,你的辛苦付出和工作責任我們看在眼里,記在心里,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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