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杰,你到底嫖沒嫖?
——這不重要。
“嫖到失聯(lián)”的英國駐港領(lǐng)館雇員鄭文杰突然“反水”了。
今年8月,鄭文杰在深圳因嫖娼被關(guān)了15天,據(jù)稱他當時主動要求警方不要聯(lián)系他的家人。事隔一段時間,他昨天突然接受BBC采訪,聲稱自己在牢里受到虐待。
在訪問中,鄭文杰幾乎全程在渲染自己是怎樣被手銬銬住忍受酷刑,還有意扯上香港示威者。
很明顯,他想暗示,自己是因為與香港示威活動有關(guān)才受到政治迫害的。
然而對于“是否嫖娼”這個最核心的問題,面對鏡頭的鄭文杰始終沒敢說出這三個字:
“我沒嫖。”
1
沉默了三個月之后,鄭文杰突然高調(diào)發(fā)聲了。
他向BBC描述了自己遭到酷刑的細節(jié),包括他被戴上手銬和鐐銬,并且被長時間吊起來,保持壓力姿態(tài)靠墻蹲下幾個小時,不許他睡覺并且逼他用唱國歌保持清醒等等。
唯獨不談他究竟是怎么吃上牢飯的。
根據(jù)此前深圳警方的通報,鄭文杰是因為嫖娼被處以行政拘留15天。
記者問他是否有過嫖娼,他閃爍其詞:
然后含混地說,“沒有做任何對不起我所珍惜和愛的人的事情”。
對這個最關(guān)鍵、最核心的事實,鄭文杰沒有膽量說,“我沒嫖”。
我們且不論在正常情況下,對一個男人而言,一頂莫須有的“嫖客”帽子,和肉體受到的“數(shù)小時酷刑”,究竟哪一個更容易讓人感到憤怒和急于辯駁,我們先看已知的可以被驗證的事實。
1、鄭文杰今年8月在深圳被抓了,受到的指控是涉嫌參與嫖娼。
2、鄭文杰承認在深圳“接受了按摩”(I got a massage for relaxation after work hours)。
3、鄭文杰在15天之后被釋放,恢復(fù)了人身自由。
4、無論從他當時獲釋后港媒拍攝的照片,還是從他最近接受BBC采訪的視頻,外觀上都看不出鄭文杰有受到“酷刑”的痕跡。
5、根據(jù)深圳警方最新公布的視頻,鄭文杰的確數(shù)次出入會所,并且嫖賣雙方都曾悔罪。
也就是說,鄭文杰回避了問題最核心的事實,那就是他有沒有違法,有沒有嫖娼,選擇顧左右而言他,撿起了外界看不到,也難以證實的所謂“國保虐待”的情節(jié)。
這最符合誰的口味,不言而喻。
2
這一幕似曾相識。
2004年8月13日凌晨,廣東省警方在一次掃黃行動中,在東莞一家酒店房間內(nèi)拘捕了一個香港人和一名內(nèi)地女子。
當時,這名男子赤裸半身,女子穿有衣物。
警方認定二人存在賣淫嫖娼的嫌疑,將二人帶走。
此事隨即經(jīng)港媒曝光,人們才知道這名男子原來是香港民主黨議員何偉途,他還是香港立法會選舉九龍東的候選人。
事發(fā)后,民主黨一再指責內(nèi)地方面搞“政治迫害”,何偉途在獲釋后也召開記者會,整整花了半個小時歷數(shù)東莞公安機關(guān)“罪狀”。
他聲淚俱下地表示,那是自己“人生中最黑暗及難受的日子”,“精神上受到虐待”,不希望日后再提及這段“悲痛回憶”。
他還說,自己凌晨3點在酒店房間里,只是與一名突然到訪的女性朋友“閑談”,沒有嫖妓,沒有性行為,也沒有婚外情。
有記者問及兩人既然是“普通朋友”,為何凌晨3點會赤裸相對?
何激動地說:“不是兩個人都沒穿衣服,那個女子穿著衣服?!?/p>
“那你有沒有穿?還是警察脫了你的衣服?”
何偉途拒絕回答這一問題。
當有記者問及他與女性朋友“閑談”是在椅子上還是在床上,何偉途說:“我不想解釋那么多……當晚沒有發(fā)生性行為,一個半鐘頭純粹閑談,在床上或在椅子上,同(嫖妓)事件沒有多大關(guān)系……”
由于一些媒體和泛民議員反復(fù)跟風炒作“迫害說”,儼然把何偉途包裝成一個受害者。東莞市警方不得不再次召開記者會,展示了更多證據(jù)。
其中包括何偉途半身赤裸的照片、酒店房間里遺留的染血衛(wèi)生巾和避孕套包裝袋等。
此外,還有何偉途對于數(shù)次招嫖,以及在此前給那名“普通女性朋友”1000元等供述。
有記者詢問東莞警方為何回避記者所要求的細節(jié)描述,發(fā)言人說,警方已經(jīng)一忍再忍、不予披露犯案細節(jié)。
“要是公布細節(jié),真是丑死,何偉途將來如何有臉見人?而且,他犯案過程的證據(jù)確鑿,毫不含糊?!?/p>
之后,何偉途再也拿不出更多說辭,來證明東莞警方對他進行“政治迫害”。
在這場鬧劇慢慢平息下去之后,何偉途突然宣布退黨,理由是:
“在選舉期間,九龍東團隊因為我被人叫做‘叫雞黨’、‘叫雞議員’而覺得內(nèi)疚?!?/p>
3
回到鄭文杰案,更有玄機的在于各種時間點的“巧合”。
幾乎就在BBC播放鄭文杰采訪的同一時間,英國外交大臣就召見了中國駐英大使“表達憤怒”。
這個速度是不是太著急了一點?它一點都不像是媒體報道引發(fā)了外交部門的反應(yīng),倒很像事先約定好的同時發(fā)力。
這樣,倒是能最大限度地讓這條新聞“火”一把。
在這個時間前后,還發(fā)生了一些跟香港有關(guān)的事情。
一是美國國會火速通過了“香港人權(quán)與民主法案”,這個法案的核心要義是反對香港特區(qū)政府止暴制亂,阻止在任何情況下中央政府出手挽救香港局勢。
二是香港暴力分子氣焰正在式微,越來越多市民走上街頭,用清路障的實際行動表達對暴力破壞的抵制。
第三,也是最為關(guān)鍵的,在鄭文杰再度發(fā)聲的四天之后,香港就要舉行區(qū)議會選舉。
按照鄭文杰和西方媒體的說法,深圳警方愿意冒著極大的法律和輿論風險,在這么敏感的時間和環(huán)境中去“搞”一個英國領(lǐng)館里名不見經(jīng)傳的小人物,這樣做的動機和邏輯令人困惑。
而在事情本已平息的三個月之后,為什么鄭文杰又在這個時間點突然又發(fā)聲了?
暴力在香港的不得人心,即將舉行的區(qū)議會選舉,西方外部施壓的突然加大,以及鄭文杰在這個時間點的突然發(fā)聲,這一切,都撞到一起了。
這是不是也太巧合了?
文中圖片來自網(wǎng)絡(lu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