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港媒“東網(wǎng)”,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會長蘇浚峰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警方于11月6至7日,以及11至12日進入中大校園范圍,以及使用催淚彈及水炮車等人群管理措施手段為非法,并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法庭禁止警方在沒有搜查令或合法理據(jù)的情況下進入中大校園范圍,且在沒有中大校方的要求下不能再于校園內(nèi)使用該些武力。高院開庭處理禁制令申請,并于晚上駁回申請,不批臨時禁制令。法官同時表示目前申請人未能提出有需要法庭裁斷的議題,不足以讓法庭批出司法覆核許可申請。申請人申請上訴許可,亦遭法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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