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國早報 石慧瓊整理
未領結婚證能分共有財產嗎
黃女士問:我與男友同居后懷孕。去年5月,我們在老家辦了婚宴。男友30歲,我未到法定年齡,所以沒領證。雙方父母出資給我們在南寧買了一套房。如果現(xiàn)在分手,我能得到其中一份財產嗎?
林劍律師解答:依照我國婚姻法的規(guī)定,結婚的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根據相關規(guī)定,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如果你們未約定同居期間所得財產具體歸屬,視為按份共有。分手時,按照雙方出資額確定各自份額,不能確定出資額的,按照雙方各一半的原則進行分割。建議你先與對方協(xié)商確定分割方案;協(xié)商不成,你可提供相關財產清單以及銀行流水、發(fā)票、收據、證人證言等與共同財產相關的證據,向法院提起同居關系析產糾紛之訴,請求法院依法予以分割。
何女士問:我家住一樓,前面有個院子,樓上住戶多次將未甩干的衣服曬出,衣服的水直接滴到我的院子,多次商議無果。該鄰居后以鞋子掉落為由,在我不知情時擅自進入我家院子。請問在以上兩件事中,鄰居是否對我構成侵權?
林劍律師解答: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guī)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必要時你可求助居委會幫忙調解。鄰居只是正常及偶發(fā)性地進入你家院子找東西,主觀上難界定其具有侵權的故意,缺乏相應的事實和法律依據,建議你們友好協(xié)商處理鄰里關系。
工人出事故,中間人要擔責嗎
梁先生問:我做建筑材料銷售生意,工廠老板A叫我介紹工人裝修。我介紹了B,B沒空又介紹了C,材料由我提供。施工中,C不慎從電梯井隨吊機摔下身亡,吊機是A叫工人從廠里拉出來用的?,F(xiàn)在A說我是中間人,要我負一半責任,我該怎么辦?
林劍律師解答:如果C并非受老板A雇傭,要求你承擔一半的賠償責任沒有法律依據。依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C作為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受傷死亡,依法應由雇主承擔賠償責任。你間接介紹工人C,是C和老板A之間成立雇傭關系,原則上應由老板A承擔賠償責任;如果C對于傷亡存在過錯的,其個人與老板A應按比例分擔責任。你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10月26日(周一)值班律師
上午 麥鷹雄律師 廣西中善律師事務所,擅長刑事辯護、房屋買賣、房屋租賃、交通事故、離婚、房屋過戶登記程序、集體征地補償、集體收益分配、遺產繼承、勞動合同、工傷認定程序,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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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黃海萍律師 廣西建開律師事務所,擅長婚姻家事、公司治理、民商事爭議解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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