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shù)貢r間9月26日,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加文·紐瑟姆簽署法案,允許加州懲戒改造局(CDCR)基于“性別認同”而非“出生性別”為跨性別囚犯分配囚室。
法案規(guī)定,這一措施在不影響監(jiān)獄安全和管理的前提條件下實施。
按照該法案,每位囚犯將被私下詢問對自己性別的認知,即是否是跨性別者、變性人、非二元性別者。若屬于以上群體,他們可以無需依據(jù)身份證件上登記的性別分配囚室,而是可以自行選擇入住“男性”或“女性”的囚室。
如果要拒絕囚犯基于自己性別認知分配囚室的請求,CDRC則需為囚犯提供一份書面的解釋,而囚犯有權(quán)利選擇拒絕接受該決定。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加文·紐瑟姆在聲明中說:“加州擁有美國最強大的保護LGBTQ+群體權(quán)利的法律體系,隨著該項新法案的簽署,我們朝平等又前進了一步?!?/p>
他說:“新法案讓我們更深入理解LGBTQ+群體......并使得文化包容性更進一步,而這些措施保護了加利福尼亞人的尊嚴,不管你是誰或你愛誰?!?/p>
報道稱,美國馬塞諸塞州、紐約市和羅德島州也設(shè)有類似保護跨性別囚犯權(quán)利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