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項女士反映,她名下有兩套住房,都委托給代理經租平臺——艾米格公寓出租。沒想到,今年這家企業(yè)在未經她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以疫情期間給租客減負為由,租金減半。但租客又稱,一直在照常付租,從未享受到任何優(yōu)惠。
項女士告訴看看新聞Knews記者,她在2018年和艾米格公寓簽訂了合同,將位于浦東張江的兩套住房委托租賃。今年疫情期間,艾米格曾致電項女士,詢問她是否愿意給租客減免房租,但她沒有同意,隨后就沒了下文。
根據合同,從2019年起,項女士每年都要給艾米格留出15天的免租期。所以,當今年2月,到手房租減半的時候,項女士以為這是合同約定的免租造成的。直到最近一筆租金再次減半,她才發(fā)現不對勁。更讓項女士氣憤的是,幾天前,她詢問租客,對方稱,向艾米格交的租金從未減免。
看看新聞Knews記者跟隨項女士上門核實,租客再次確認租金并未減免。
艾米格昔日的門店,如今已改頭換面。經過一番周折,看看新聞Knews記者找到了位于張江鎮(zhèn)一棟農村別墅內的艾米格辦事點,屋內空無一人。根據屋內留下的電話,看看新聞Knews記者最終聯(lián)系到了艾米格的負責人。對方表示,所有租客都享受到了房租減免的優(yōu)惠。
負責人還稱,但他不能保證所有的房東都同意,因為合同當中本身就有相關的條款約定的,發(fā)生不可抗力的時候,是可以來進行相關的損失分攤,對于有租客表示沒享受到減免優(yōu)惠,負責人表示不清楚。
那么,艾米格援引"不可抗力"條款,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腳?看看新聞Knews記者為此咨詢了法律界人士。
律師表示,疫情和不支付租金之間,一般不存在必然的直接因果關系,一方面是沒有對房租收益造成影響,另外一方面是也沒有導致二房東無法占有、使用這個房屋。
項女士表示,接下來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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