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報客戶端9月17日消息,香港一名25歲的裝修工岑曉麟,早前就被控的暴動罪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受審。9月17日,案件在香港區(qū)域法院聽取裁決。法官郭啟安裁定被告暴動罪成立,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不成立,但屬交替控罪的普通襲擊罪成立。據(jù)港媒報道,這是香港“修例風波”中首例被告否認控罪后被裁定暴動罪成立的案件。
被告岑曉麟被控于去年6月26日在灣仔警署外,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員一起參與暴動,并襲擊警員張金福致其受傷。張金福在早前稱,當晚被急召返回警總,因無法入內(nèi)而查看其他出口,期間有示威者以“呀sir”(輕蔑、攻擊語氣)稱呼他。張稱當時其身穿便服,未戴委任證,便沒有回應(yīng)對方,但之后被示威者尾隨及拳打腳踢。他表示,當時有一高大示威者拳打其右邊嘴角,痛了一星期。然而,被告岑曉麟否認暴動罪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實際傷害兩項控罪。
最終,香港區(qū)域法院法官郭啟安裁定,岑曉麟暴動罪名成立,襲擊警員造成身體實際傷害罪不成立,但交替控罪的普通襲擊罪成立。另外,岑曉麟去年11月21日缺席法庭聆訊,已承認一項不依期歸押罪。
(原題為《香港25歲裝修工被判暴動罪,系風波中首例否認控罪后罪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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