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野雞20只構成非法狩獵罪 賠償+罰金:18000元】野雞屬于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捕殺野雞是違法行為。近日,在新疆溫宿縣阿熱勒鎮(zhèn)某農場承包戶黃某某家附近,警方查獲20只野雞且全部死亡,溫宿縣人民檢察院對黃某某涉嫌非法狩獵罪,向溫宿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為什么一個村民家附近會有這么多死亡的野雞?原來,農場承包戶黃某某為防止野雞啄食承包地種植的玉米苗,將拌有敵敵畏、老鼠藥的玉米粒撒在玉米地周圍,致使20只野雞被毒死。 案件發(fā)生后,溫宿縣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對已死亡的20只野雞、敵敵畏農藥、老鼠藥依法扣押,并移送司法鑒定部門鑒定,野雞腹內提取的玉米粒中檢測出敵敵畏成分。 黃某某在偵查階段自愿認罪認罰,積極補償造成的損失6000元。在審查起訴階段,考慮其主動賠償損失,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符合認罪認罰從寬條件,簽署認罪認罰從寬具結書,溫宿縣人民檢察院據此,提出精準量刑,建議對其判處罰金12000元。 法院對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全部予以支持,對被告人黃某某以非法狩獵罪判處罰金12000元,黃某某最終表示認罪服判。 檢察機關提醒廣大群眾,非法狩獵,只要達到情節(jié)嚴重,不管狩獵目的如何,將構成犯罪。非法狩獵野生動物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都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全媒體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廖鄒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責任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