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7月11日訊(通訊員 杜斌 程君健 記者 陳詠)7日14時29分許,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一大隊民警,巡邏至滬陜高速上行線349公里處時,發(fā)現一輛鎮(zhèn)江牌照小型客車停在應急車道,車輛后方未放任何警示標志,駕駛員在車上低頭彎腰忙碌著,像是在找什么東西。民警隨即將車停至其前方,并在后方放置錐桶進行警示,而后向駕駛員了解情況。

糊涂司機被處罰。
經詢問得知,駕駛員高某某駕車行駛至距離揚州南出口還有兩公里時,突然想到自己的駕駛證不知道放在何處了,因擔心民警檢查不能及時提供,就想在出收費站前把駕駛證找到。沒想到,自己停車尋找時,偏偏被巡邏民警碰到了。
對于駕駛員違法停車且后方不進行警示的行為,民警依法對其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的處罰,并向其講明了違法停車行為的危害,強調了執(zhí)法的嚴肅性。聽完民警的批評教育,駕駛員不停懊悔,怪自己太大意,因小失大,同時對民警的處罰表示接受和理解。
警方提醒,車行高速公路,除緊急情況外,切忌隨意將車停在應急車道內,如遇其他事情要處理時,應當將車駛出就近收費站或停于服務區(qū)內處理。
責任編輯:劉琰(EN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