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日,河南永城市發(fā)生一起轟動全國的譚明明醉瑪莎拉蒂駕致寶馬車2死1傷案。如今,這起事件已經(jīng)發(fā)生快1年了,為何還沒判?
最新消息:譚明明家里表示,已經(jīng)向3名受害者家屬支付了457萬元。但是,死者之一的葛保景妻子卻否認這一說法,并且丈夫遺體仍未下葬。
另一名死者賈文化的妻子則說,自己的婆婆因思念死去的兒子,12天沒吃沒喝,最終因思兒過度離世了。
譚明明又間接導致1人死亡。
不是沒判,2020年1月16日,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jīng)開庭審理此案。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譚明明在醉酒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后不顧勸阻,繼續(xù)駕車沖撞行駛并造成重大傷亡和經(jīng)濟損失,另外兩被告人明知譚明明醉駕并發(fā)生事故仍教唆其逃逸,以致發(fā)生更為嚴重的后果,三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共同犯罪中,譚明明系主犯,張小渠、劉松濤系從犯。
后因本案案情重大,商丘市中級人民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從庭審公訴機關指控中,可以看得出譚明明構成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我們知道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以判處死刑,最低10年起步。
因此,譚明明也感到害怕了,在庭審現(xiàn)場痛哭、并下跪求受害者家屬原諒。
可惜,這個時候譚明明下跪也沒用了,否則要法律干什么?
那么,譚明明會不會被判處死刑?
根據(jù)受害者家屬的意愿是:不接受道歉,不諒解,只希望法律判處她的死刑,立即執(zhí)行。
許多網(wǎng)友的意見也是一樣,對于這種給社會造成嚴重后果的人,就該判處死刑,震懾那些置法律于不顧的人。
但是,法律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不僅要考慮到受害者的利益,也要考慮到肇事者的利益。如果譚明明開車逃逸的是張小渠、劉松濤唆使慫恿的。那么,在判決譚明明的時候,就會考慮到這點,判死刑的概率會低許多。
另外,如果譚明明家屬在賠償方面積極與受害者家屬溝通,盡快達成協(xié)商方案,也會影響案件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