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南
美女開著豪車,停在大馬路中間橫壓著雙實線……近日,某“網紅”發(fā)布的一批“豪橫”視頻關注度頗高。這樣公然違反交規(guī)的行為也引起警方注意,對其開出了罰單。然而罰款加扣分并沒有讓這位“網紅”清醒,相反還“笑嘻嘻”對著警察大談直播帶貨和發(fā)展下線的發(fā)家史。
有嘩眾取寵之心,無敬畏法律之意,這位“網紅”令人嗤之以鼻。而眼下,伴隨直播、短視頻的興起,越來越多人走上“網紅”之路,不擇手段拼流量的同時,越界行為也與日俱增。就拿交通領域來說,不乏有百萬粉絲的主播,發(fā)布內容涉嫌改裝、無證駕駛、飆車競速等違法活動,有的甚至造成了人員傷亡。交通安全關乎公共利益,對這種炫丑式的“自我舉報”,相關部門必須狠打狠剎。
審慎思之,這種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遠非一句“法律意識淡薄”就能解釋。心理學中有“尖叫效應”的概念,指在滿是人群的街道中,如果有人突然歇斯底里地尖叫,往往能快速吸引人們的注意力。近年來,網紅經濟蓬勃發(fā)展,“審丑大戲”愈演愈烈,后來者想博出位,往往會選擇更夸張的言行,甚至不惜打法律擦邊球或干脆當眾玩火。與爆紅獲得的收益相比,那些輕微違法所獲得的處罰難以形成痛感,甚至處罰本身有時都被捆綁成了炒作的一部分,示范效應極其惡劣。
對如此扭曲的“網紅”模式不能再聽之任之。我國雖然在兩年前就建立了網絡主播黑名單制度,但多少還是存在重后期懲戒、輕前期管理的問題。被封殺的主播往往是在引發(fā)巨大爭議后才被逐出行業(yè),而在守法與上黑名單之間也存在灰色地帶。一名“網紅”,粉絲量動輒幾十萬上百萬,我們對其的行為要求不能僅是“不違法”或者“不嚴重違法”這么低。從相關部門到視頻平臺,還是要拿出更詳實的標準和方案來,讓那些投機者徹底打消出臭名的念頭。網絡世界雖然虛擬,治理舉措不能虛無,該出手時必須出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