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對蘋果公司不利的消息可謂接二連三。
不久之前,蘋果因涉嫌在沒有通知用戶的情況下,以“保護電池”為理由,秘密降低舊iPhone的運行速度,被消費者控告為“促進用戶購買新iPhone”,而被法院罰款2700萬美元。
而且蘋果公司還要拿出最高5億美元的和解金用于賠償符合規(guī)定的舊iPhone持有者。
然后再到幾天前,受新冠疫情等影響,蘋果股價單日下滑50美元,總市值單日蒸發(fā)2154億美元。
此外,蘋果還官方宣布將關閉大中華區(qū)意外的所有零售店,直至3月27日,種種不利情況都讓蘋果遭受巨大的損失。
還沒完,據外媒報道,近日法國競爭管理局向蘋果及其批發(fā)合作伙伴Ingram Micro、Tech Data分別開出了11億、7610萬和6290萬歐元的罰單,稱這幾家公司在當地市場中形成了價格壟斷。
法國競爭管理局聲明表示,蘋果分銷網絡存在反競爭行為,同時和蘋果公司合作兩家批發(fā)商,也因為利用了優(yōu)質獨立經銷商對蘋果的經濟依賴而被罰款。
11億歐元,差不多能買120萬部iPhone 11 Pro。
對此,蘋果發(fā)言人表示將會發(fā)起上訴:“法國競爭管理局的決定令人沮喪,這拋棄了法國所有公司都依賴的三十年的法律先例,這一命令將給所有行業(yè)的公司帶來混亂。我們強烈反對,并計劃上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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