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院表示,這名印度男性自始至終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否認、毫無悔過反省的態(tài)度。
身患艾滋病、深夜在路邊性騷擾17歲韓國少女的一名印度男性,19日被韓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期2年,并被驅(qū)逐出境。而印度人在韓國猥褻、性騷擾未成年人,已不是首次。性犯罪頻發(fā)的印度,更是被一家韓國媒體直呼為“強奸共和國”。
《朝鮮日報》19日稱,仁川地法富川支院當天判處一名涉嫌違反韓國“兒童青少年性保護相關(guān)法”“出入境管理法”的印度男性有期徒刑1年、緩期2年。法院方面表示,今年3月29日凌晨,印度男性A某在京畿道金浦市的路邊搭訕一名17歲韓國少女并稱“我有很多錢,跟我一起走吧”,與此同時,他用手亂摸該女生的臀部等身體部位。
(資料圖)法院表示,A某自始至終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否認、毫無悔過反省的態(tài)度。不僅如此,2016年以短期簽證入境韓國的A某,作案時還是“黑戶”身份(其簽證截止到2019年7月11日)。不過,鑒于被告A某患有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癥(艾滋?。⒔】狄褬O度惡化,法院認為有必要讓其回到本國接受治療并與家人重逢,遂決定將A某移交至出入境管理所、將其驅(qū)逐出境。該消息一經(jīng)報道后,韓國網(wǎng)民點贊最多的一條跟帖是“非法滯留韓國的外國艾滋病患者在大街上性騷擾未成年人,卻僅被判緩刑,呵呵呵”。
印度人在韓國性騷擾未成年人的案例,過去屢有發(fā)生。據(jù)韓國《世界日報》此前報道,2013年9月一名印度男性因在首爾梨泰院大街上性騷擾17歲韓國女生,被韓國檢方提起公訴。而在受審期間,他擅自離境出逃。隨后,韓國法務(wù)部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fā)布了紅色通緝令。2016年9月,在德國警方的配合下,該印度男性最終被引渡至韓國受到法律制裁。而早在2011年3月,兩名印度男性因在海灘淋浴棚內(nèi)猥褻6歲男童而被捕。據(jù)悉,他們趁男童家長離開一會兒的工夫,上前去摸男童的性器官。男童將此事告訴家長后,家長隨即報警。
在韓印度人犯下猥褻、性騷擾罪的相關(guān)報道見諸媒體的同時,韓國媒體近期還注意到,印度國內(nèi)再次發(fā)生震驚社會的“賤民”女性被奸殺事件,而一些韓媒更是直呼印度為“強奸共和國”?!妒谞栃侣劇贩Q,印度警方每15分鐘就接到一起強奸報警電話,印度這個國家足以用“強奸共和國”來形容。韓國民眾也呼吁政府,要嚴格管理在韓國生活工作的印度人,以免類似案件再次發(fā)生。
來源:環(huán)球時報-環(huán)球網(wǎng)/劉媛 金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