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營商財經網 實習生趙文悅/文
運營商財經網獲悉,建行河南省分行一客戶被冒用信息辦貸款,銀行卻把賬算到客戶頭上了。
客戶稱從未辦過該貸記卡
據(jù)一份裁判文書顯示,建行河南省分行客戶趙某某名下有一張建行貸記卡,于2014發(fā)放,授信額度14000元。
但截至2019年6月,賬戶狀態(tài)為“呆賬”,余額為17052元。
而趙某某稱其從未在建行河南省分行處辦理信用卡,便與建行溝通要求消除征信記錄,但沒有得到解決。
因此,趙某某訴至法院,要求建行河南省分行停止侵權,消除征信記錄并賠禮道歉、賠償精神和名譽損失費10000元及訴訟產生的必要費用6000元。
建行敗訴道歉
裁判書顯示,河南省分行在庭審中提交趙某某建行個人活期賬戶交易明細一份,欲證明趙某某用其建設卡、手機銀行、支付寶償還過該信用卡。但趙某某對此不予認可,稱其從未辦理過建行的任何業(yè)務,建行提交的開設手機銀行的照片亦非其本人。
同時,法院要求建行河南省分行提交趙某某辦理銀行卡和信用卡的相關資料,但建行一直未提交,稱是通過郵寄的方式向趙某某送達的信用卡,但未提交相應的證據(jù)。
法院認為,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jù)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jù)的事實,應當提供證據(jù)加以證明。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jù)或者證據(jù)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
本案中,應由建行河南省分行對雙方之間產生該法律關系的基本事實承擔舉證責任。而其提交的證據(jù)不足以證明其所主張的事實,即應由其自己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最終,法院判決,建行河南省分行消除趙某某個人征信不良記錄、書面向原告趙陸萌賠禮道歉(內容須經本院審查),并向趙某某支付律師費2000元。
行長石永拴尷尬嗎?
又說客戶欠錢不還,又說客戶還辦了其他銀行卡,結果一個證據(jù)都拿不出來,這不是讓自己打臉嗎?
不知建行河南省分行行長石永拴看了會不會很尷尬,今后還是好好保存客戶資料,在客戶開卡時也注意審核才是要緊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