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黃車衰落,到摩拜一家獨大,再到青桔和哈羅正式入場,共享單車市場格局基本已定,也逐漸來到了退潮期。但是各家共享單車之間的競爭卻從未停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勢。
從搶占市場到專利訴訟,共享單車之間的戰(zhàn)爭逐漸從“市場戰(zhàn)”轉向“權益保衛(wèi)戰(zhàn)”。
日前,因認為滴滴旗下青桔和小藍共享單車的馬蹄形鎖具侵犯了自己的專利,摩拜向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起訴了滴滴及相關公司,并索賠200萬元。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
摩拜公司主張,其為第201510886031.6號,名稱為“一種鎖”的專利權人,該發(fā)明專利于2015年12月6日申請,于2018年9月11日予以授權公告。
摩拜公司發(fā)現(xiàn),被告小桔公司、青奇公司在滴滴APP上運營的共享單車租賃業(yè)務中,提供的青桔單車和小藍單車使用了由灰色面殼與黑色底殼裝配而成的馬蹄形鎖具,該鎖具及安裝有該鎖具的自行車落入了原告涉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摩拜單車請求判令被告小桔公司、青奇公司停止制造、使用、銷售和許諾銷售被訴侵權產品,銷毀庫存和專用于制造被訴侵權產品的零部件、工具、模具和設備,兩被告連帶賠償原告因侵權行為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及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的合理支出共200萬元。
在訴訟過程中,原告摩拜公司提出證據(jù)保全申請,認為被訴侵權產品鎖具和單車處于兩被告的管理、控制之下,并不公開銷售,摩拜公司客觀上無法取得,且被控侵權的遠程控制的鎖具可能被快速修改,導致證據(jù)可能滅失或以后難以取得,故請求北京知產法院采取證據(jù)保全措施,查封、扣押被訴侵權的共享單車。
北京知產法院經(jīng)審查認為該保全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并根據(jù)共享單車的價值及運營情況、證據(jù)保全可能造成的運營損失等因素,確定了原告交納的擔保金數(shù)額。
2019年11月20日采取證據(jù)保全措施,依法查封、扣押了小桔公司、青奇公司在北京市運營的帶有被訴侵權的馬蹄形鎖具的青桔單車、小藍單車。
在作出裁定后,合議庭制定了詳盡的保全預案,最終在技術調查官和法警支隊的配合下,順利完成證據(jù)保全工作。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這并非摩拜對滴滴提起的第一起侵權訴訟,去年10月份,摩拜就向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4項專利侵權訴訟,案件被告均為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此次侵權案件主要涉及“智能鎖和座椅升降調解技術”相關專利。摩拜公司認為,小桔科技和青奇科技未經(jīng)許可,以生產經(jīng)營為目的制造、使用、銷售和許諾銷售了侵害專利權的產品,已構成侵權。
據(jù)此,摩拜公司請求法院依法判令兩被告停止侵權行為,包括立即停止使用、制造、銷售和許諾銷售侵權產品的行為,銷毀侵權產品,并要求法院判令兩被告共同向摩拜公司賠償經(jīng)濟損失共計800萬元。
如今,在共享單車市場,ofo已經(jīng)退場,而哈羅單車入局,新的市場格局已經(jīng)形成,未來市場競爭可能會更加激烈。而各家共享單車之間的專利戰(zhàn)卻還在繼續(xù)。(來源:賽貝網(wǎng))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