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猛如虎,
開車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
注意安全,不能心存僥幸,
否則一不小心就會釀成大禍,
根本沒有后悔的機會。
8月11日2點40分,玉溪中心城區(qū)秀山路上突然 “砰”的一聲,打破了夜的寧靜,一男子醉駕小型轎車撞上違停的重型貨車,造成該男子不幸身亡。
事故當日,小車駕駛人李某某喝了酒后依然駕駛車輛上路,在行駛到秀山路云興建材市場路段時,直接撞上了停在機動車道內的一輛重型倉柵式貨車,事故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小車駕駛人李某某受傷送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經調查顯示,駕駛人李某某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李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08.78mg/100ml,而在今年4月16日他就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當場查獲,駕駛證被記滿12分,并暫扣6個月,事故發(fā)生時駕駛證還處于暫扣期間。
而重型倉柵式貨車在設置有禁令標志的路段違規(guī)停放,未按規(guī)定安裝側面及后下部防護裝置,還存在違反禁令標志指示駛入禁行區(qū)域、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交警對貨車駕駛人丁某某的四項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
玉溪交警提醒:此事故代價慘痛,教訓深刻,酒后不開車不僅僅是掛在嘴上,要落實到實際行動中,酒后駕車危害大,特別是醉酒駕車會造成視覺障礙、判斷失誤、犯困睡覺等不安全因素,車輛臨時停放要選擇停車泊位,開啟危險信號燈,設置警示標志,提示其它車輛駕駛人避讓,貨車應當按規(guī)定安裝側面及后下部防護裝置,以防止人員卷入貨車底部,防止小型汽車、摩托車、自行車正面碰撞時鉆入貨車尾部。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lián)系,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來源: 玉溪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