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為一個碼字為生的人,我常常覺得古人寫文章真是通俗如話,平實可親。位列“四書”之首的《大學》夠典雅了吧,為了闡發(fā)“明明德”,文中引了一堆《康誥》怎么曰,《大甲》怎么曰。如果剝開語言的時代變遷所造成的隔閡,就會發(fā)現(xiàn)其實這些道理講得都特別生動。比如文中引了一句當時的民諺“人莫知其子之惡,莫知其苗之碩?!狈g過來就是,兒子是自己的好,莊稼是別人家的好。
“人莫知其子之惡”,需要認真領會這句話的,又豈止是孫小果他媽呢?
最近在山東肥城市,也有一對母子受到了法律制裁。新泰市的張宸、趙文菊等37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在肥城異地開庭宣判。張宸、趙文菊母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二十年。在擔任新泰市青云社區(qū)黨委書記的六年里,張宸“以黑護商、以商養(yǎng)黑”,涉案99起,壟斷青云社區(qū)及周邊地區(qū)的建筑工程承建,獲利高達3億余元,嚴重破壞當地的政治生態(tài)和社會秩序。
新泰和山東很多地方一樣古老,這兒是“杞人憂天”里古杞國所在,傳統(tǒng)之濃厚可以想象,張宸母子身上也有一股濃濃的前現(xiàn)代氣息。張宸的父親張云秋生前擔任青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十五年之久,家族勢力很大。但張宸的教育顯然很失敗,他曾多次因尋釁滋事被勞教,2003年更因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捕,但僅僅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和孫小果很像的是,在監(jiān)外執(zhí)行期間,張宸沒有一點顧忌,再次毆打他人。我們很難想象,張宸的囂張與他的家庭背景無關,與他當官的爸爸、經商的媽媽的加持無關。
2010年張宸的父親去世,張宸接他爸爸的班成為了青云社區(qū)干部,并動用家族勢力逼迫社區(qū)原黨委書記辭職。僅僅用了兩年時間,這個命案在身的人,竟然坐上了社區(qū)黨委書記的位子,實現(xiàn)了基層政權的代際傳遞。張宸“接班”以后,趙文菊這個并無公職的人,卻成了社區(qū)的話事人之一,形成了“母子共治”的局面。張氏家族,甚至社區(qū)干部都要聽這位“老太太”的。你當這是拍《垂簾聽政》啊!
權力在父子、家族之間傳遞,一個家族把持基層政權二三十年的現(xiàn)象,并不鮮見。這種現(xiàn)象的成因復雜,是傳統(tǒng)社會家族影響力、基層治理體系以及法治社會建設不完善等因素的綜合產物。張宸競聘社區(qū)居委會主任和黨委書記時,都是全票當選的,這其中或許有拉票賄選的原因,但也不能否認張家在當地的影響力。而這種影響力的獲得,有一種鮮明的“兩面性”。
青云社區(qū)原本是一片農村,緊鄰城區(qū),擁有良好的區(qū)位優(yōu)勢,在當地屬于先富起來的地方。張宸的父親張云秋擔任一把手時,對社區(qū)的發(fā)展的確貢獻良多。但另一方面,當了十五年一把手后,一些不良苗頭已經萌發(fā)。張宸屢次犯案,卻能輕判輕罰,就是證據。而在張云秋任職后期,當地已經有人開始舉報他把持基層政權。張云秋去世后的悼文里,甚至整出了“平陽二月,蒼龍翹首,將星殞歿東方”這樣的詞兒。
張宸“接班”后,把這“兩手”發(fā)揮到極致。一方面他給社區(qū)居民發(fā)放各種福利,提高養(yǎng)老金,社區(qū)幼兒免費入園,幫扶困難群眾。另一方面,對于敢于反對他的人,毫不手軟進行打擊,甚至在會議上毆打干部。有9戶居民因為舉報他父子的違紀問題,張宸取消了這9戶及其親屬的一切福利待遇,甚至斷水斷電、使子女無法入學。
一方面,在被派駐為駐村第一書記主抓扶貧時,他聲稱不拿群眾一針一線,動用各種力量幫助所在村村民住上回遷樓。另一方面,他又壟斷當地建筑工程,叫囂“在青云地面上,壘個雞窩也要我來建。”恩威并施,軟硬兼行,可以說當地群眾無形中已經被他脅迫住了。尤為諷刺的是,就在張宸被刑事拘留5個月前,他才剛剛被評為“山東省勞動模范”。
基層政權穩(wěn)固與否,與群眾的獲得感密切相關,也是執(zhí)政的根基所在。基層治理體系建設,關乎國家治理能力的現(xiàn)代化轉型。很長時間以來,基層治理的一個重要命題是如何帶領群眾脫貧致富,在這個過程中基層出現(xiàn)了一批“能人”,其中很多也成為了基層政權的一把手。過往他們的一些粗糙甚至是打擦邊球的做法,因為蛋糕做大,一定程度上被遮蔽了。
但隨著改革的不斷推進,分配領域中的矛盾愈加凸顯,群眾對于公平正義的要求越來越強烈。基層治理邏輯該怎樣轉軌,尤其是基層政權應如何交接,都成為擺在目睫之前的問題。像張宸這種家族政治、權謀治民,顯然與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大方向是背道而馳的。張宸一家的蛻變過程只是基層中的個案,但又有著某些共性,他帶給我們的思考不應只被視為“杞人憂天”。
(文/于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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