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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篇10萬+的爆文刷屏了我們的朋友圈。
先是《沒有澳洲這場大火,我都不知道中國33年前這么牛!》刷屏,一副“厲害了我的國”、“中國人民真幸福,外國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中國領導人與民同甘共苦,眾志成城戰(zhàn)勝災難”的既視感。
然后一瓢冷水潑來,《對不起,33年前的那場大火絕不是一曲凱歌》一文橫空出世,批評頭一篇的“喪事喜辦”,呼吁回歸“災難就是災難”的報道基調。很快也在朋友圈刷屏,引發(fā)了知識分子和公知的共鳴,認為前一篇的報道是低級紅,這才是報道真正該有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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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懼,莫名的恐懼!
這兩天,我被朋友圈這次密集的輿情反轉壓的喘不過氣。
一會烏泱烏泱都朝一個方向說話,一會又烏泱烏泱的集體“撥亂反正”。
從一個極端走到了另外一個極端,顯然都不能稱之為完整客觀的報道。媒體報道本來就應該是多元化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完整”和“客觀”,我們應該允許有不同的視角以及立場,而不是非A即B,更不是一會A一會B。
我的朋友張京科也對這種現(xiàn)象提出反思:現(xiàn)代社會,很多媒體觀點基本上就是非此即彼,氣劍之爭,互相認為是異端。當然,氣、劍練到絕高都會基本天下無敵。但我一時想不起,金庸作品里有沒有將九陽真經、九陰真經融會貫通的高手,請各位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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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以大興安嶺火災為例,相對來說“完整”和“客觀”的屬于百度百科上的《5·6大興安嶺火災》詞條,從火災起因到迅猛成災的經過以及后續(xù)的救援、處置分別給予了陳述。
百度百科的詞條雖然算不上常規(guī)意義上的媒體報道,但參觀意義極大。它既有《對不起,33年前的那場大火絕不是一曲凱歌》提到的慘烈的天災人禍,聞者傷心落淚;同時,它也有《沒有澳洲這場大火,我都不知道中國33年前這么牛!》提到的萬眾一心火速救災,看者信心倍增。
我想,任何一場災難都是如此。我們既要客觀理性報道災難,讓公眾看到真相以警示后人;我們也要客觀報道眾志成城的救災,讓公眾看到希望和曙光。我們反對“喜事喪辦”,也反對“喪失從喪”,不要高級紅,也不要低級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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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lián)網的出現(xiàn),讓媒體報道和公眾評述的多元化得以一一實現(xiàn)。然而就這兩天朋友圈的輿情大反轉,以及關聯(lián)之前的“萬州公交車墜橋”、“快遞員下跪”、“聯(lián)想投票門”等事件來看,以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為代表的社交網絡,有時候起到的作用不一定是多元觀點和角度的呈現(xiàn),而是通過一波波帶節(jié)奏的10萬+文章,把公眾從一條溝帶到另外一條溝里。
我們的網友,一會集體朝東,一會集體朝西。上午還在為A文章義憤填膺的轉發(fā),下午就為相反的B文章奔走呼號。
正如法國社會心理學家古斯塔夫·勒龐名作《烏合之眾》所言,當個人是一個孤立的個體時,他有著自己鮮明的個性化特征,而當這個人融入了群體后,他的所有個性都會被這個群體所淹沒,他的思想立刻就會被群體的思想所取代。而當一個群體存在時,他就有著情緒化、無異議、低智商等特征。
很顯然,互聯(lián)網,尤其是移動互聯(lián)網和社交網絡的出現(xiàn),讓這種群體影響個體的特征表現(xiàn)的更為鮮明和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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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那我們要為這種現(xiàn)象擔憂嗎?進而要進行某種程度的人為限制嗎(事實上,《對不起,33年前的那場大火絕不是一曲凱歌》原文已經無法分享了)?
我認為大可不必,因為這就是社交網絡發(fā)展的必然規(guī)律。這個規(guī)律就是:剛進來的時候,各種思想和觀點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然后形成序列的群體統(tǒng)一,再然后個體和群體在對立中并存。
如此,周而復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