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019年11月3日,日本遇害留學生江歌的母親江秋蓮發(fā)布題為《永遠無法寬恕自己的媽媽說》并貼出一張法院受理劉暖曦(原名劉鑫)生命糾紛權(quán)立案通知書的照片。
江歌遇害案已經(jīng)過去3年了,捅人10刀的陳世峰被判了20年,失去獨生女兒的江秋蓮,她余下的人生仿佛被判了無期徒刑。
而為求自保疑似鎖門并在事后逃避責任的劉鑫呢?
無罪,風波過后改名為劉暖熙,并迫不及待地開始了新的生活。
02
如果沒發(fā)生這起命案,劉鑫也只是一個在日本漂泊的普通留學生,住在狹小的出租屋,打工、學習,終日忙碌,只為回國找一份工作,安穩(wěn)地度過一生。
一切悲劇是從一段失敗的分手開始。
由于陳世峰在同居期間脾氣暴躁、多次動粗,忍無可忍的劉鑫決定提出分手并搬了出去。
在相戀期間劉鑫曾借過陳世峰一萬日圓。
分手后陳世峰以此為契機,買了一個價格高于一萬日圓的錢包,并將一萬日元放入其中送給劉鑫。
她毫不猶豫地收下了,給了陳世峰錯誤的期望,因為劉鑫并不想復(fù)合。
在陳世峰持續(xù)的糾纏下,不堪其擾的劉鑫攙著一位打工的男同事對他說:“這是我男朋友?!?/p>
給了他希望,又當面踐踏了他的自尊。
說這些不是要表達陳世峰泯滅人性的行為情有可原。
我們應(yīng)當從中反思,當你想結(jié)束一段感情時,一個體面、決絕的分手是對雙方最大的溫柔,不再給你希望,你也就不再會失望。更不會造成后面的悲劇。
03
出走的劉鑫住在閨蜜江歌的出租屋里,后來陳世峰也找到了劉鑫的新住處。
人命慘劇就這樣發(fā)生了,惱羞成怒的陳世峰持刀行兇,劉鑫躲在屋內(nèi),江歌擋在門外,年輕的生命就這樣被扎了十刀,殘忍殺害。
兇案發(fā)生后,江歌母親一直想找劉鑫,了解女兒遇害時的詳情,但是在江歌遇害后的300天里,劉鑫始終沒和江歌媽媽見上一面。
期間網(wǎng)民對劉鑫的聲討從未停止,劉鑫也發(fā)表過一些有爭議的言論,例如威脅江歌媽媽撤回微博上關(guān)于她的文章否則就拒絕出庭作證。
還有劉鑫媽媽的那一句“江歌被殺是她命短!她不是為了俺閨女!”
輿論壓力越大,劉鑫反而越想逃避,于是換了新發(fā)型還發(fā)起了自拍。
微信不回、電話不接,走投無路的江歌媽媽在網(wǎng)絡(luò)上曝光了劉鑫全家的個人信息,包括聯(lián)系方式、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甚至車牌號。
在網(wǎng)絡(luò)上曝光個人信息的確是一個有爭議的做法,但諷刺的是,這么做確實有效。
信息曝光后,劉鑫一家三口每天會收到大量的辱罵短信、電話,回國工作的劉鑫也因此被辭退。后來劉鑫主動提出和江歌媽媽見面。
作為成年人,要承擔應(yīng)該擔當?shù)呢熑危颖懿粫鉀Q問題,只會讓事情惡化。
04
這是江歌遇害后294天,劉鑫和江歌媽媽第一次見面,就如江歌媽媽所說,如果不是曝光信息影響了劉鑫的生活,她也不會出來面對江歌媽媽。
在鏡頭下劉鑫低頭痛哭,江歌媽媽的痛罵、哀嚎聲響徹整個房間。
之后劉鑫承諾,愿意幫助江歌媽媽征集簽名以推動陳世峰被判死刑,愿意以后時常去看望江歌媽媽。
事情到此為止,只要劉鑫擺正態(tài)度信守承諾的話,輿論的風波本應(yīng)就此停息。
然而江歌媽媽在日本征集簽名時劉鑫并未到場,理由是覺得征集簽名的展板上的內(nèi)容劉鑫認為不屬實,會影響到她的名譽。
直到現(xiàn)在為止,兩人也沒再見過一面,取而代之的是微博上的唇槍舌劍。
悲傷?悔過?早已蕩然無存,現(xiàn)在劉鑫的微博上全是對江歌媽媽的抨擊。
點贊侮辱救命恩人的微博,雇水軍辱罵恩人母親,還有在清明節(jié)對江歌媽媽送去特殊的“問候”。
恩人,變成了仇人。
人命慘案變成了帶動流量的熱點話題,劉鑫因此獲得了三十萬的粉絲,以及不菲的打賞收入。
或許現(xiàn)在最不希望這件事過去的,就是劉鑫本人。
我曾質(zhì)疑過網(wǎng)絡(luò)暴力,過度放大道德瑕疵引來的網(wǎng)絡(luò)暴力可能會給人的心理造成難以愈合的創(chuàng)傷,所受的懲罰可能遠超過所犯下的錯誤。
但在劉鑫面前,連網(wǎng)絡(luò)暴力都顯得有些蒼白無力。
挑釁,諷刺,嘲笑,她肆無忌憚,因為她知道,誰也不能拿她怎樣,她還能因此賺的盆滿缽滿。
網(wǎng)絡(luò)上流傳的段子說:做人不能太”劉鑫“。
而劉鑫的種種行為也只是多數(shù)不敢主動惹事但凡事以自身利益為最優(yōu)先的普通人的常態(tài):面對小利誘惑時不拒絕,面對人命大事時先自保,擔心名譽受損更甚于為救命恩人出庭作證,面對難以報償?shù)拇蠖鲿r因逃避而變成了大仇。
如果真的想做到做人不要太“劉鑫”,就意味著不把自身的利益看的那么重,嘴上說說容易,希望當我們面臨類似的抉擇時,能引以為戒。
05
“事情都過去這么久了,差不多得了”
“消費死者也該有個限度吧,就這么想紅?”
“你就是個已經(jīng)瘋了的潑婦!”
——摘自網(wǎng)絡(luò)
面對時間的消磨、劉鑫的嘲諷、眾人的質(zhì)疑,訴訟道路的漫長艱辛,江歌媽媽并沒有放棄。
她要的,只是在道德法律允許的范圍內(nèi),為女兒討還公道而已。
江歌媽媽說:“我沒有辦法不痛,我寧愿這么痛著,我感覺痛的時候,仿佛能感覺到女兒在想我?!?/p>
早已離異的江歌媽媽認為自己現(xiàn)在唯一的依偎便是在為女兒討回公道的路上尋求和女兒僅剩的羈絆。
想起余華的小說《活著》,書中的主人公富貴有著更悲慘的經(jīng)歷,和對生活苦難更強有力的反抗,從”幸存“,變成了”活著“。
這本書講述了絕望的不存在;講述了人是為了活著本身而活著的,而不是為了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著。
我無法勸說以獨生子女為唯一支柱的現(xiàn)代中國父母要為自己而活,但我祝愿江歌媽媽在了結(jié)這樁恩怨后走出痛失骨肉的陰霾,開始為活著本身而活。
作者:李小刀
圖片:網(wǎng)絡(lu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