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4日電 據(jù)馬來西亞星洲網(wǎng)報道,馬來西亞吉隆坡導游協(xié)會揭露,有旅行社規(guī)定游客的人均消費達750林吉特才付導游費500林吉特,馬來西亞導游公會和旅游公會都一致反對,擔心影響馬來西亞的形象。
吉隆坡導游協(xié)會在其臉書通知會員,幾家中國團接待社執(zhí)行游客消費人均達750林吉特才付給導游500林吉特的服務費,相等于零基本導游服務費,該會堅決反對會員接受。
該會也呼吁所有導游拒絕接受沒有基本導游服務費的工作,并請所有同業(yè)遵守專業(yè)守則以免造成市場崩潰無法挽救。
梁偉光:旅游部應介入制止
大馬導游理事會主席梁偉光指出,旅游、藝術及文化部應該介入及采取行動對付這種“集團式黑市商業(yè)”經(jīng)營的模式,進行調(diào)查和停止這種模式。
他對星洲日報說,游客赴馬不只是為了購物,他們要度假、了解大馬的風土人情,而不是被帶到遠離市區(qū)的特定商店購物。
“如果游客要購物,吉隆坡有許多購物中心,不需要長途跋涉被載往到特定商店購物,貨品未必是正版,而且價錢未必合理,有可能2林吉特的東西以20林吉特出售。”
他說,只有不法商家才會以游客人均消費達標才付導游費的模式運作。
“歡迎導游向我們或者旅游部舉報,我們也會致函給旅游部要求采取行動,根據(jù)1992年旅游業(yè)法令,這是不法行為。”
陳三順:不應強迫游客消費
大馬華人旅游業(yè)公會總會長拿督陳三順指出,該會不鼓勵上述不健康的文化,導游應該獲得合理的導游費,游客可以自由選擇,而不是被強迫消費。
“我們不鼓勵零團費或低成本的旅行團,避免讓游客對馬來西亞留下不好的印象。”
他說,導游公會與各大旅游公會有經(jīng)過數(shù)次的交流,討論有關各種語文導游的收費,不過沒有達致共識,目前的導游費是依據(jù)自由市場決定。
“有些導游與地接公司配合,除了導游費,中國旅游團團員會給予導游小費,加上團體銷售選擇性的自費活動,所以這些導游的收入不錯。”
他說,旅游業(yè)的競爭激烈,一些旅行團的團員不足也會導致虧損,因此導游在收費方面在根據(jù)自由市場運作。
許光標:變相逼導游促銷商品
大馬旅游總會(MATTA)吉隆坡分會主席許光標指出,該會反對這種做法,導游有其專業(yè),而不是強迫游客消費。
“如此一來,變相地強迫導游去促銷商品,導游面對壓力,游客也面對壓力?!?/p>
他說,這種情況過去沒有出現(xiàn),最近才聽說,MATTA會勸請會員不要鼓吹這種零團費的模式。
旅游業(yè)者:爭取中國游客的生意模式
另一方面,一名不愿具名的資深旅游業(yè)者受詢時說,這只是一種爭取更多中國游客的生意模式。
他認為,導游是旅行社雇傭的員工,員工需要支持及遵守公司的策略,旅行社除了支付導游的服務費,也同時支付導游小費和購物返傭,不會影響導游的收入。
“旅行社規(guī)定游客人均基本消費750林吉特,也是在激發(fā)導游更積極推廣游客消費,導游和旅行社可以多賺一點,同時增加國家的收入,何樂而不為呢?”
他指出,一些導游是自由行業(yè)或自雇行業(yè),導游的收入不受人約束,根據(jù)競爭法令,禁止任何公會規(guī)定收費標準,因此導游的自由度更高。
“公會也很難去控制,有些導游為了要有工作,多賺錢,可以放棄原則,因此這是需求及供給的循環(huán),嚴重會造成沒有次序。”
他說,導游的薪金和福利,不牽涉于任何部門,因此還需要自律及團結(jié),公會則需要扮演引導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