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外網(wǎng)11月27日電 今天(27日),韓國昌原地方法院判決一件轟動全國的案件:被告人安仁得(42歲)縱火后行兇,致5人死亡、17人受傷,被判處死刑。
據(jù)韓聯(lián)社27日報道,9名市民陪審員全部認定被告人有罪,其中8人主張判死刑,1人主張判無期徒刑。

案件發(fā)生在4月17日凌晨4點半左右,當時,安仁得在位于韓國慶尚南道晉州的住宅縱火后,持兇器傷害出門躲避火災(zāi)的鄰居。
安仁得作案后被迅速逮捕,他供述稱,作案動機是“被拖欠工資,發(fā)泄不滿”。

事發(fā)時,公寓陷入了混亂。許多居民從睡夢中驚醒后,被嚇得躲到樓頂上。警方也是不斷接到報案。

據(jù)了解,5名死者中,包括1名70歲的男子、2名60歲的女性、一名30歲的女性和一名年僅12歲的小學女生。
傷者中,包括被兇器傷害的居民,還有人因吸入煙塵被送院治療。(海外網(wǎng) 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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