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學術共同評價,才能讓包括“長江學者”計劃在內的人才計劃、項目,擺脫“帽子”、“頭銜”的干擾。

針對取消“長江學者”計劃的建議,教育部網(wǎng)站12月6日發(fā)布《關于政協(xié)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1681號(科學技術類108號)提案答復的函》,指出“長江學者”計劃是國家高層次人才培養(yǎng)支持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單位惡性競爭引進國字頭“帽子”而忽視引進真正急需的人才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還是人才的無序流動。
入選人才計劃變?yōu)榻o人才戴“帽子”,各單位引進人才變?yōu)橐M“帽子”,這其實就是當前存在的學術人才評價”唯帽子論“問題。
從邏輯上看,取消人才計劃,無疑是消除人才“帽子”的治本之策,沒有了計劃,也就沒有了入選計劃后戴上的“帽子”,但從現(xiàn)實看,像“長江學者”之類的人才計劃是難以一取了之的,關鍵在于,在實施計劃時,要改變目前的行政主導評價方式,進行專業(yè)的學術同行評價。如教育部在答復函中提出的,“專業(yè)方面的評估、評選充分信任學術共同體”,行政部門、第三方評估機構、學術共同體三方各司其職。
我國實施“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等人才計劃,其目的是給學者提供經(jīng)費資助,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以專心進行學術研究工作。
而這一計劃也是有資助周期(聘期)的,按理說,對于入選計劃的學者,應關注其獲得資助后(在聘期中)的學術研究表現(xiàn),而且,在聘期結束后,也就不再是什么“長江學者”。
可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一名學者只要入選計劃,就已經(jīng)功成名就,不但是本人的榮譽,而且也是所在機構的人才建設政績。而在實際操作中,在計劃到期(聘期結束)后,入選者還是“長江學者”,憑借這一頭銜,他們照樣行走學術江湖,被各單位爭搶。
這一問題不僅在“長江學者”計劃中存在,而是所有人才計劃存在的共性問題,比如獲得“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就變?yōu)椤敖芮唷?,變?yōu)闃s譽稱號。為此,今年6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在官網(wǎng)發(fā)布一封關于“避免人才項目異化使用”的公開信。信中提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人才項目資助項目負責人不是榮譽稱號,應避免人才項目被異化為“頭銜”和“榮譽”并與各種待遇直接掛鉤。
日本進入新世紀以來,已有19名科學家獲得諾貝爾獎,而這一成就,被普遍認為與日本本世紀初實施的“科學技術基本計劃”有關,該計劃明確提出,在未來50年里使日本的諾貝爾獎獲得者達到30人,也被稱為日本的“諾貝爾獎計劃”。
實施這一計劃,不是給獲得經(jīng)費資助的研究人員戴上“帽子”,而是給研究人員創(chuàng)造好的學術環(huán)境,以認真投入研究,日本研究人員可以從大學、企業(yè)或國家獲得充足的研究經(jīng)費,不必為沒有經(jīng)費而發(fā)愁。
因此,問題不在于有無計劃,而在于怎么樣實施計劃。繼續(xù)保留“長江學者”等人才計劃,就必須解決入選計劃的評價,以及入選后的人才使用問題。在評價方面,需要實行更大程度的學術共同體評價,以學術標準關注學者真實的學術能力和學術貢獻。
而實行學術共同評價,意味著在學術評價時,不把學者的“身份”“頭銜”作為一個評價項,就如在發(fā)達國家申請課題、經(jīng)費時,諾貝爾獎獲得者和一名青年學者是平等的,誰有能力做出成果,就給誰做,沒有人享有高人一等的學術特權。這也就使得學術評價回歸學術,不再“頭銜化”、“帽子化”,刺激追名逐利。
實行學術共同評價,才能讓包括“長江學者”計劃在內的人才計劃、項目,擺脫“帽子”、“頭銜”的干擾,真正起到促進我國學術人才培養(yǎng)與科學研究的作用。
□熊丙奇(教育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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