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交通執(zhí)法人員收黑錢,重點不在底下的一線執(zhí)法人員身上,而應該在上頭領導那里。
1月8日,有 大貨車司機向新京報記者提供了四段自己拍攝的視頻,表示視頻中的三名平頂山市石龍區(qū)交通運輸執(zhí)法局人員,向超載大貨車司機私下收錢,其中一人為該局副局長張秋生。對此,張承認收錢一事,但表示“都是司機給的請客錢”。針對曝光問題,當地調查組于8日晚連夜進行調查,目前,涉事執(zhí)法人員均已被停職接受調查。
不管這名張副局長強調自己收的是“請客錢”,還是什么其他名目的錢,這些錢無疑都是“黑錢”。如今涉事人員被停職接受調查,也算是為自己收的“請客錢”買單。
一些交通執(zhí)法人員收黑錢現象,并非首次曝光。僅在最近一段時間,就有張家口沽源、河南虞城的某些交警被曝光收黑錢,而廣東揭陽一些交警還玩起了新花樣,將標記成“機器貓”“喜羊羊”的路牌賣給貨車司機,以作為其免費通行的暗號。不得不說,有的地方交警為執(zhí)法創(chuàng)收可謂煞費苦心。
與此前多數案例相比,發(fā)生在河南汝州的這起事件,呈現了新特點:收錢的人中,出現了當地交通執(zhí)法局副局長的身影,而且據這名副局長的“指認”,似乎還有另一名副局長參與其中。吃相如此粗暴,并不多見。以往在類似事件中,收黑錢的多以一線執(zhí)法人員為主,而且在一些地方的處理通報中,做錯事的還總少不了輔警、臨時工。職位再高一點,所見者也就是個大隊長。副局長直接“上手”,刷新撈黑錢底線。
當這樣的案例呈現于眼前,我們或許就要重新評估這類事件中,對“領導責任”的認識?;仡櫠嗥鸬胤浇煌▓?zhí)法人員收黑錢行為,我們發(fā)現,一些地方通報措辭一般是:辭退直接涉案人員,相關領導負有“管理失職”責任,具體到處罰上,也以記過、警告為主,并不會傷筋動骨。
但汝州的這個案例告訴我們,有時候,執(zhí)法局領導可并不只是“管理失職”,背后恰恰是縱容甚至直接上手。
這也可以直觀解釋一些地方的治超為何總是“越治越亂”:在該事件中,涉事副局長直接從車窗接過現鈔后,承諾“今天是上級交通局的領導帶隊查車,只要依照我說的辦,他們就抓不住”。當執(zhí)法者成了“收錢縱容違法”者,亂也就成了必然。
從之前的某些案例到該事件,個中情形也表明:有的交通局領導與底下的執(zhí)法人員本是利益共生關系,他們要從“買路錢”中分一杯羹,甚至拿大頭,在利益牽扯下,用心治超自然也成了天方夜譚。
這就指向,地方治理交通執(zhí)法領域中的收黑錢現象,重點不能只是在底下的一線執(zhí)法人員身上,而應該在上頭的領導那里,要抓“關鍵少數”。只有遏制住了上面領導的創(chuàng)收沖動,下面的執(zhí)法人員才不會被縱容、被默許,治超也才有了更能直擊要害的抓手。
將收黑錢說成司機“請客”,無法洗白自己,只能越洗越“黑”。期待當地秉公處理此事,對涉案人員不姑息不護短,凈化當地交通執(zhí)法空氣。
王言虎(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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