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3日電 (記者 趙建華)中國政府部門同時編制部門財務報告和決算報告,今后將成為一項常規(guī)工作。中國財政部近日印發(fā)《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試行)》、《政府部門財務報告編制操作指南(試行)》和《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操作指南(試行)》等三項制度,推進權責發(fā)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
資料圖:財政部。中新網(wǎng)記者 金碩 攝財政部國庫司有關負責人3日介紹,政府財務報告和決算報告,既有聯(lián)系又有區(qū)別,各有側重、互為補充、有機銜接。決算報告的目標是向決算報告使用者提供與政府預算執(zhí)行情況有關的信息,綜合反映政府會計主體預算收支的年度執(zhí)行結果,有助于決算報告使用者進行監(jiān)督和管理,并為編制后續(xù)年度預算提供參考和依據(jù)。決算報告的使用者包括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政府會計主體自身、社會公眾和其他利益相關者。
政府財務報告包括政府部門財務報告和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財務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報告使用者提供與政府的財務狀況、運行情況(含運行成本)和現(xiàn)金流量等有關信息,反映政府會計主體公共受托責任履行情況,有助于財務報告使用者作出決策或者進行監(jiān)督和管理。政府財務報告使用者包括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債權人、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政府會計主體自身和其他利益相關者。
負責人介紹,2016年財政部印發(fā)有關通知,確定原國土資源部、原國家林業(yè)局等2個中央部門和山西省、黑龍江省、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海南省和重慶市等7個地方作為首批試點單位,于2017年著手編制上一年度政府財務報告。2018年,試點范圍擴大到20個中央部門和20個地方,并選擇4個地方試點編制上下級合并的行政區(qū)政府綜合財務報告。2019年,試點范圍進一步擴大到40個中央部門和36個地方,并選擇12個地方試點編制上下級合并的行政區(qū)政府綜合財務報告。
下一步,財政部將繼續(xù)擴大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試點范圍;加強與審計部門溝通,推動制定政府財務報告審計制度;研究制定適合中國國情的政府財務報告公開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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