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據(jù)陜西紀檢監(jiān)察微信公眾號5月20日發(fā)布消息,日前,經(jīng)中共陜西省委批準,陜西省紀委監(jiān)委對咸陽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郭中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diào)查。
經(jīng)查,郭中秋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利用職權(quán)或職務上的影響在干部錄用、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禮金,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違規(guī)放貸獲取高額利息;違反群眾紀律,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批辦行政許可事項;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涉嫌受賄犯罪。
郭中秋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黨的宗旨,毫無黨性原則,違規(guī)干預和插手干部人事工作和行政許可事項;知法犯法,大肆斂財,濫用職權(quán),干預案件查辦,充當黑社會“保護傘”,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道德敗壞,生活腐化。其行為性質(zhì)惡劣,情節(jié)嚴重,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郭中秋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郭中秋簡歷
郭中秋,男,漢族,1952年10月出生,河南武陟人。1970年8月參加工作,1979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大學學歷。
1993年3月至1994年10月任咸陽市公安局政治處主任;
1994年10月至1997年12月任咸陽市公安局副局長、政治部主任;
1997年12月至2000年11月任咸陽市公安局政委、政治部主任;
2000年11月至2004年3月任咸陽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4年3月至2004年4月任咸陽市委常委、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4年4月至2008年10月任咸陽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8年10月至2009年12月任咸陽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黨委書記;
2009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咸陽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1年12月至2013年2月任咸陽市委副市級咨詢員;
2013年2月退休。
來源:陜西紀檢監(jiān)察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