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丹是世界羽壇的超級巨星,他是史上第一位集奧運會冠軍、世錦賽冠軍、世界杯冠軍、亞運會冠軍、亞錦賽冠軍、全英賽冠軍以及多座世界羽聯(lián)超級系列賽冠軍于一身的全滿貫球員。作為一名運動員而言,林丹無疑是十分成功的。不過他的場外生活卻頗有爭議,出軌事件,軍人紋身,以及天價簽約日本品牌都是網(wǎng)友熱議的內容。
在2015年1月,林丹以個人身份與日本運動品牌尤尼克斯簽約,不僅成為國羽首位單獨簽贊助商的運動員,林丹也得到了10年1億的天價合同。不少網(wǎng)友對此非常憤慨,不能理解林丹為何要簽約日本品牌。后來,林丹做出回應。
林丹表示,這次簽約最重要的目的并不是金錢,而是為羽毛球推動盡一份力。因為羽毛球不像籃球、足球那樣影響力十足,只在東亞比較具有影響力,相對的,和羽毛球相關的大品牌也很少,可供選擇的對象不多。以林丹在羽毛球界的影響力,他和尤尼克斯的合作可以很好的推動羽毛球的發(fā)展。
林丹還曾說過,他并非有意選擇日本品牌。作為體壇最成功的明星之一,林丹代言過的品牌超過20個,各個國家和地區(qū)的都有。而且在2009年之前,國羽的合作伙伴就是尤尼克斯,只是后來才換成了李寧。林丹表示:“尤尼克斯是全球第一羽毛球器械品牌,與尤尼克斯合作,有助于羽毛球運動在全世界的推廣。我們的目標是雙方在各自領域一同努力,讓更多人喜歡上這項運動?!?/p>
當然還有部分網(wǎng)友不買賬,表示林丹只是因為尤尼克斯開的價碼高才愿意簽約。“之前與李寧合作得好好的,結果退出以個人名義簽約日本品牌,主要原因還是尤尼克斯給的錢多,1個億??!”“李寧同樣是個大品牌,也能推廣羽毛球運動,就非得代言日企?”類似的評論層出不窮。
一般來說,我國運動員大部分的商業(yè)活動和代言都需要經過國家的批準,所以想要在個人商業(yè)價值最大化和國家隊關系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并不容易。跳水王子田亮就曾因為私自接洽商業(yè)活動被國家隊開除,寧澤濤和孫楊也曾因為單簽代言遭到過鎮(zhèn)壓。我國體壇有不少冷門項目的運動員,在退役之后生活窘迫,例如鄒春蘭、才力、艾冬梅等人,所以運動員爭取更多的商業(yè)收入給自己未來一份保障也可以理解,你們怎么看?